2018年12月0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就“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在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方面主要提出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夯实卫健专用网络基础、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发应用七项要求,信息整合共享、网络分级达标建设、政策宽容鼓励新技术发展,是《意见》的突出特色。
《意见》从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四个角度来体现对信息“整合共享”的高度重视。
在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中,提出“一码通”的目标,即在充分应用社保卡的基础上,以二维码技术为载体,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健康卡(虚拟卡),贯穿就医诊疗、预防接种、妇幼保健、信息查询、健康管理等各类场景,加快实现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加强电子健康卡(码)、医保结算码、金融支付码“三码融合”技术研究,促进医疗、医保业务信息共享协同,逐步实现健康医疗服务“一码通”。
此外,要求充分利用“数字福建”政务云平台资源,集约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公用基础设施。实施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快推进标准规范、资源集中、互联互通的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对接联通,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稳步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开放应用。
在系统建设上,提出“大系统”目标,即,优化省级平台卫生健康信息系统整合,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
“整合共享”离不开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加强,因此《意见》要求实施县域医疗机构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县域医疗信息化短板。二级以上医院要以《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为指引,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内各类系统资源,提升信息化水平。三级医院要在2020年前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有条件的医院要尽快实现。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统一数据接口,规范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
《意见》强调要夯实卫健专用网络基础,推进“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施电信普遍服务机制,重点支持政务外网卫健专网接入带宽升级,逐步降低政务外网接入费用。省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1000M,三级医院不低于200M,二级医院不低于100M,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20M,以满足医疗卫生机构间远程诊断、远程会诊、视联网等影像传输、视频业务的需要。完善移动宽带网络覆盖,支撑开展急救车载远程诊疗。
大数据领域,《意见》明确提出一些具体的目标,如加快推进福州、厦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已动工建设的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发展,争取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南方中心落地福建等。此外,对各级医疗机构而言,要求加快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汇聚和整合,形成面向不同应用领域的主题数据库,全面深化医疗大数据应用。加大对肝病、肿瘤、心血管、老年病、康复、中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重点领域大数据研究支持力度,推进政产学研用联合协同创新,实现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鼓励医疗机构建设临床科研大数据平台,加强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医学科研及应用效能,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在新兴技术研发应用方面,《意见》宽容地提出鼓励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合作,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全科医生助手机器人、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智能辅助诊断、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语音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支持研发与医疗健康相关的人工智能技术、医疗设备智能芯片、医用机器人、生物三维打印技术和可穿戴设备等。推动面向助老陪护、家庭服务等特定场景智能服务机器人的研发和应用。顺应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趋势,提升医疗健康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水平,促进产业升级。鼓励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在药品、疫苗、耗材等方面开展防伪追溯以及商业保险理赔场景应用,构建医疗数据可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