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升级将成津京冀医疗健康协同发展重要抓手
2019年1月25日

      日前,京津两地政府工作会议几乎同时释放出同一信号:“信息化升级”将成为京津冀医疗健康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各地医疗机构数据互通,将临床规划转变成实实在在的应用价值。

从资料共享到大数据应用条例 顶层设计引导法治数据

      随着京津冀医疗健康协同发展不断深化,三地医疗机构先后落地实施了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的试点工作。这是基于各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质量和技术同质化标准的基础上,展开的图像信息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的共享。为此,三地卫生计生部门还专门组织专家共同研究制定了《京津冀三地医学影像检查图像资料共享指南(试行)》,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

      一方面,创新信息技术推动了医疗领域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另一方面,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应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作为信息化升级的底层支持,更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2018年12月底,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要优先推动医疗、卫生、社保、金融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打破行政主管部门跨组织、跨地域的数据信息共享藩篱;同时,着重对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在开放共享、开发应用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前瞻性规定。

      “条例”的出台,不仅对天津建立数据开放管理体系和评价机制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更多的,是在谋划打造京津冀大数据对接平台、以安全的医疗大数据支撑三地健康协同发展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条例”的制定尤其注意理论标准与一线实践的具体经验相结合,特别邀请了包括阿里巴巴、科大讯飞、零氪科技在内的科技创新企业召开座谈会,从一线不同场景中的实践应用角度,对大数据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际上,国家在搭建统一大健康大数据医疗平台过程中,已初步拟定了通用统一大平台标准,让不同医疗单位、卫生健康机构或相关企业间的数据得以有机链接和解读。2019年初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 健康医疗信息安全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同样的“政企合作”模式,从不同角度对个人健康医疗信息在常见应用场景中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地方条例与国家标准先后发布,足以说明区域医疗协同正在向更加规范的资源秩序、更加标准的数据质量迈进。以大数据驱动信息化升级向纵深发展,将是未来京津冀医疗健康一体化的主要进深方向。

试验区两年复盘 医疗大数据将临床规划变成应用现实

      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从2016年底正式启动以来,通过数据资源对接、数据企业合作、数据园区共建,不断为三地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巨大势能:整个试验区内,产生了医疗大数据企业,同时还拥有多所高校,保证了科技、医疗、药学的丰富人才储备和供给。

    在医院管理及医疗模式重构、健康管理、影像学诊断、新药研发等多个领域,医疗大数据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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